【“三分式”审理模式改革】赫山区法院当庭宣判新春民事第一案
2025-02-09 14:52:3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 点击量:849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姚定 范质惠)2月5日,春节收假后第一个工作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的办案员额法官们从祥和喜庆的休假模式迅速调整至紧张有序的工作状态中,为新一年的审判执行工作开好局、迈好步。

当日上午9点整,该院民一庭员额法官谭王芳承办的廖某宇诉王某伦合同纠纷一案如期开庭,按照“三分式”审理模式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原告廖某宇因与被告王某伦产生经济纠纷,被告向原告出具了32100元的欠条,并承诺在2024年5月7日归还。欠条到期后,被告未按约还款。后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偿还了2100元。原告起诉至该院后,因被告下落不明,该院向其公告送达了相关诉讼文书,被告父亲见此代为偿还了10000元,尚欠20000元。承办法官在庭审最后陈述结束后,当庭宣判由被告王某伦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偿还原告廖某宇欠款20000元,并负担诉讼费550元。承办法官宣判后30分钟内即制作好文书,送达给了原告,原告由衷地为该院工作的便民高效点赞。

审一件,结一件,身向定分止争行,甘当群众灯。赫山区法院充分按照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实体权利,该院以开局即开跑的良好姿态和神圣使命感奏响了民事审判工作第一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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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杨绍银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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